各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治区纤检局:
为贯彻落实2011年全区质监法制工作和自治区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巩固近年来行风建设的工作成果,经局领导批准,从11月14日开始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风检查工作(行风检查内容另附),现就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及标准
此次评查的行政执法案卷包括行政处罚案卷以及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范围为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办结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以及当场做出许可决定的行政许可案卷暂不纳入此次评查范围。全区质监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详见附件。
此次评查将一并进行各盟市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备案及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专项检查。
二、评查时间
2011年11月14日至2011年12月30日。
三、评查方式和具体措施
(一)评查工作具体安排:
区局计划安排从11月14日开始,由法规处牵头,会同监督处、纪检监察室,抽调盟市局部分业务骨干组成三个评查工作组,按东中西三个区域开展评查工作。
评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执法案卷、发文登记簿及相关材料,走访行政相对人,交流反馈意见等方式,对各单位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
评查组要对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对执法办案中的不当行为或违法行为,依据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责令相关单位纠正或者予以撤销。
此次评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逐条落实,写出整改报告,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于12月10日前上报区局法规处。
自治区局将汇总整体工作情况形成全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总结,在全系统内通报评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二)被评查单位抽选方法
评查工作组将采取随机抽选的方法对各盟市及所属旗县区局(分局)的案卷进行评查,原则上每个盟市抽选两个旗县局(分局),如所辖旗县局数量少于6个,抽查1个。
(三)评查案卷的抽选方法
各盟市局和抽查到的旗县区局应将本局全部立案的行政执法案卷台账和行政许可台账以及行政处罚罚没款明细表提供给评查组。抽查案卷数量为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盟市局不低于5卷,旗县区局(分局)抽查数量为5卷。应包括重大行政处罚案卷。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作为本单位重点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以便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各单位要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并如实提供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目录(盟市局各业务科室办理的行政案卷目录应汇总后提供)。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将给予通报;对评查为不达标并存在违法问题的案卷,建议将其办案人员调离执法岗位,违法问题记入执法人员个人考核档案,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全区质监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